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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辦公廳關于印發
《加強首都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區委、區,市委、市各部委辦局,各總公司,各團體,各高等院校:
經市委、市同意,現將《加強首都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辦公廳
2020年6月4日
為提升首都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進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加快推進公共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制定如下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市委、市《關于加強首都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以制度建設為根本、內涵建設為核心、項目建設為抓手,著力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推動建立體系健全、權責清晰、運轉、保障有力的現代化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
到2022年,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四級公共衛生治理體系更加健全,社區衛生服務實現全覆蓋,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顯著加強;推進市疾病預防控制新址建設,覆蓋城鄉、靈敏的預防控制體系更加完善;統一指揮、運轉協調的應急處置體系更加順暢;全市醫療救治和保障體系更加成熟;科技和人才支撐體系更加穩固,法治和物資保障體系更加健全。
二、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一)健全公共衛生監測預警體系
1.構建多層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體系。在口岸、機場、火車站、長途客車站、學校等場所建設完善監測哨點。構建覆蓋全市傳染病??漆t院,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發熱、呼吸、腸道門診以及社區衛生服務發熱篩查哨點的傳染病動態監測系統,整合各類醫藥服務信息,實現病例和癥狀監測信息實時匯集,開展系統化分析并具備預警功能。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藥監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交通委、各區
2.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發熱哨點門診建設。建設189個社區衛生服務發熱篩查哨點。按照有關要求,規范發熱篩查哨點的改造建設、人員培訓和運行管理,有效提升基層醫療機構傳染病預警報告能力,加強發熱患者的源頭管理,降低傳播風險。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各區、市發展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
3.加強重大疫情監測。發揮市級傳染病定點醫院和市疾病預防控制專家優勢,及時開展國(境)外、京外新發突發傳染性、流行性疾病走勢和對首都公共衛生風險挑戰等的研判,形成防治方案,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委外辦市外辦
(二)完善基層公共衛生預防控制體系
4.強化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公共衛生工作職責。健全社區衛生服務與街道(鄉鎮)的協同聯動機制,為街道(鄉鎮)開展公共衛生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形成基層公共衛生工作合力。加強街道(鄉鎮)公共衛生工作力量,結合實際配備具有公共衛生專業背景或工作經歷的工作人員,落實公共衛生政策、引導社區力量參與防控、開展健康知識宣教。發揮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公共衛生委員會作用,推進基層公共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完成時限:2021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委區
5.調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建立與服務對象健康指標、服務評價等相掛鉤的家庭醫生健康績效評價體系,開展市級對區級、區級對機構以及機構內部的簽約服務工作評價。2021年起,調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標準,并根據健康績效進行考核管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不計入績效工資總額,并建立動態增長機制。提高家庭醫生主動參與疫情防控、開展公共衛生服務的積。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
6.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規劃與標準化建設。每個街道(鄉鎮)設1所社區衛生服務,人口超過10萬的街道(鄉鎮),每增加5至10萬人口,增設1所社區衛生服務。按照每2個社區配備1個站點的原則,參考人口、交通等因素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農村地區根據山區、半山區、平原地區特點及行政村人口規模,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定期巡診和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周邊輻射作用,推進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衡發展。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標準,充實專業力量。區負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及基礎設施、人才隊伍建設等。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各區委區、市委編辦、市衛生健康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財政局
(三)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能力建設
7.做優做強市疾病預防控制。強化市疾病預防控制專業技術指導服務職能,提高工作權威性,遇有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時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會同傳染病定點醫院和市衛生健康監督所等開展疫情分析研判、病例報告、統計分析和監督指導等工作。推進市疾病預防控制新址建設。市疾病預防控制牽頭建設全球衛生,組建跨學科團隊,提高全球疫情和疾病負擔分析及參與全球公共衛生治理的技術能力。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發展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相關區
8.推進市、區兩級疾病預防控制標準化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建設標準,并根據首都需要適當提高設備配置標準,按照編制科學配備疾病預防控制專業人員,提升檢驗檢測、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等能力。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發展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委區
9.構建傳染病檢測實驗室網絡。按照生物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和生物通用準則要求,研究在全市統籌規劃建設高等級生物防護實驗室,面向全市醫療衛生機構、高校和科研機構、企業。建立全流程核查、監管和責任追溯制度,規范開展傳染病病原學檢測和變異監測等實驗活動。統籌好疾病預防控制、醫院、第三方檢驗機構力量,優化檢測方法,提升檢驗檢測能力。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委、市科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生態環境局、相關區
(四)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10.完善愛國衛生工作常態化機制。將愛國衛生運動與疏解整治促提升、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垃圾分類、物業管理等工作有機結合。發揮各級愛衛辦、精神文明辦、工會、共青團、婦聯和社會團體作用,引導支持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愛國衛生運動,在全社會營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圍。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發展委、首都環境建設辦、市愛衛辦、市城市管理委、市委農工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首都精神文明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各區委區
11.推動“健康北京”建設。在全社會廣泛開展“周末衛生大掃除”活動,完善“城市清潔日”等環境衛生管理機制,開展公共設施清潔、消毒。實施20項“健康北京”行動。推動健康城區、健康村鎮建設。到2022年國家衛生鄉鎮占比達到全市鄉鎮的40以上,力爭實現國家衛生區全覆蓋。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首都環境建設辦、市愛衛辦、市城市管理委、市委農工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委、市園林綠化局、市體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健康委、首都精神文明辦、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各區委區
12.提高首都市民科學和健康素養。統籌媒體和各類宣傳平臺,辦好受群眾歡迎的健康節目和欄目,開展融媒傳播,做好《北京市文明行為條例》和《首都市民衛生健康公約》的宣傳推廣,強化“自己是健康責任人”理念,倡導勤洗手、勤通風、分餐制、科學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衛生健康習慣。2022年底前在學前、學校和在職教育中開設健康教育相關課程,首都市民健康素養水平提高到40以上。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首都精神文明辦、、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愛衛辦、市體育局、市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婦聯、團市委、各區委區
三、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
(一)構建完善醫防機制
13.強化機構公共衛生職責。建立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和評價機制,全市二、機構和社區(村)衛生服務機構要落實預防控制職責,開展傳染病、食源性疾病的監測報告以及院內傳染病控制、結核病和精神的預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相關工作。將機構履行公共衛生職責納入醫院等級評審指標體系和醫療機構年度績效考核。將市、區舉辦的二、公立醫院和社區(村)衛生服務機構中,專職從事公共衛生工作的醫務人員基本工資納入財政保障。
完成時限:2021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
14.建立醫防培訓機制。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方案和衛生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制度,制定實施公共衛生機構和二、機構間交叉培訓計劃。2020年起,將在公共衛生機構進行流行病學實訓納入全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要求。二、機構內科類醫師在晉升副高職稱前,須到預防控制或急救完成不少于半年的公共衛生能力訓練;疾病預防控制和急救衛生技術人員在晉升副高職稱前,須到二、機構完成不少于半年的必要的能力訓練。到2022年底,叉培訓600人。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
(二)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
15.優化傳染病救治資源配置。規劃建設佑安醫院新院,作為市公共衛生救治,在強化傳染病??铺厣A上,加強綜合救治以及多協調能力。完善“3+2”傳染病醫院布局,充分發揮地壇醫院在呼吸系統傳染病救治、佑安醫院在消化系統傳染病救治、總醫院第五醫學在傳染病綜合救治方面的優勢;將中日友好醫院作為外籍患者救治的備用定點醫院;將小湯山醫院作為戰備救治基地,日常作為臨床培訓基地、康復基地及體檢篩查基地。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管、市發展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區
16.加強應急救治能力儲備。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轉換為應急設施預案,以及臨時可征用的公共建筑儲備清單。公共建筑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依法可臨時征用為集中醫學隔離觀察點、方艙醫院等場所。新建的體育場館、劇院等大型公共建筑,要兼顧應急救治和隔離需求,預留轉換接口。到2022年,各區有1到2處公共建筑可在應急狀態時轉為集中醫學隔離觀察點、方艙醫院或后備救濟救災場所。部分人防設施可作為戰備防控物資儲備庫。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體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防辦、市衛生健康委、各區
17.開展機構發熱、呼吸、腸道門診等標準化建設。對市屬醫院發熱門診進行改擴建或新建,建設集接診、化驗、影像、觀察等功能于一體的發熱門診,配備符合規范標準的檢驗、影像、急救、核酸檢測設備。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安貞醫院、宣武醫院等6家醫院6個院區改造以及友誼醫院、朝陽醫院等9家醫院11個院區建設。壓實屬地醫院主體責任,到2021年底全市二級以上公立機構發熱、呼吸、腸道門診設置均應符合醫院管理相關要求,具備為發熱病人及時開展傳染病篩查的能力。2022年底前其他類型二、醫院全部完成發熱、呼吸、腸道門診規范化建設,驗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市醫管、各區
18.加強負壓病房和重癥監護病房建設。加強市、區兩級綜合性醫院負壓病房建設,擴大市級呼吸和傳染病醫院負壓病房規模。到2022年全市負壓病房增至700間(負壓重癥監護病房不少于150間),其中地壇醫院、佑安醫院、朝陽醫院等醫院負壓病房累計提高至300間,其他市級綜合性醫院不少于160間,區級醫院不少于160間,確保每個區不少于10間。新建、改擴建二級以上綜合性公立醫院須按照建設標準配備一定數量的負壓病房。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管、市中醫局、市財政局、市發展委、各區
19.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修訂完善市、區兩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并對照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結合實際需要對預案進行動態調整。進一步完善各級衛生應急專項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應急處置方案,加強相互銜接,實現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置。完善公共衛生風險監測與預警、信息報送與公開、應急處置與救援等相關標準。區級預案及時報市級主管部門備案。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委辦公廳、市辦公廳、市應急局、各區委區
20.建設現代化、化綜合類緊急醫學救援隊伍。組建傳染病、呼吸、重癥醫學、院前急救等醫學救援隊伍,提高協同和聯合作戰能力。建立物資儲備清單,配置滿足240人20天生存和救治需要的設施設備和物資,定期開展實戰演練,實現模塊化、標準化、機動化、集成化,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各區至少建設1支不少于30人的綜合類緊急醫學救援隊伍。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藥監局、市應急局、市商務局、各區
21.增強全市急救站點和負壓急救車等設備配置。依托醫院、二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養老機構、消防站等,按照規劃和建設標準,每個街道(鄉鎮)至少設1個標準化急救工作站,配備必要的車輛和設備。到2022年全市急救站點增加到465個,2021年底前完成總任務量的70,2022年底前完成全部急救站點建設和調整,充實急救人員。增加全市急救車配備,到2022年底達到1輛/3萬人,其中常備負壓急救車增加到100輛。依托醫院、社區衛生服務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急救車洗消站,全市急救車洗消站增加到21個,確保每個區至少1個。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委、各區
(三)提升中醫藥應急救治能力
22.充分發揮中醫藥對重大疫情的防治能力。根據氣候季節變化和疾病流行特點推廣20種中醫治未病服務方案,適時提出傳染病密切接觸者、兒童以及有慢性基礎病等人群不同的預防方。挖掘整理經典中醫藥預防、救治、康復藥方,推進中醫藥技術儲備和研發生產,推動臨床創新成果產出。堅持中西醫并重,組織編制50種傳染病的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完善中西醫聯合救治機制。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中醫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科委
23.提升中醫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與院內感染控制能力。健全中醫醫療機構院內感染防控體系,加強急診科和感染疾病科建設;建立傳染病定點醫院對中醫醫療機構常態化的院感防控指導機制,以及中醫醫療機構公共衛生人員定期到傳染病定點醫院輪訓培養制度,提升中醫醫療機構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的能力和水平。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中醫局、市醫管、市衛生健康委
四、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24.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醫療保障制度。針對緊急情況下發生的醫療費用,探索建立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支付制度相適應的財政補助機制。優化重大疫情醫療救治的醫保支付機制,在緊急情況下,將相關救治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臨時納入醫保報銷范圍。探索建立特殊群體、特定疾病醫藥費豁免制度,有針對性免除醫保支付目錄、支付限額、用藥量等性條款,減輕困難群體就醫就診后顧之憂。充分發揮商業健康保險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醫療保障作用。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醫保局、北京銀保監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
五、健全統一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
25.建立京津冀區域應急物資生產聯保機制。加強區域協同,在京津冀區域內布局建設公共衛生應急物資的研發、生產、物流全鏈條產業集群。圍繞醫藥健康關鍵核心技術完善北京醫藥產業布局,加大對急需緊缺裝備用品的研發力度,力爭2022年實現部分設備及其耗材關鍵技術的突破并國產化量產。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委(京津冀協同辦)、市科委、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藥監局、市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中關村管委會
26.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建設“市-區-機構”醫用物資設備儲備體系,建立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制定應急物資儲備清單。推動醫用耗材帶量采購,降低成本。到2020年底,市、區、醫療機構醫用口罩、防護服、檢測試劑等必要醫用物資儲備量滿足30天以上需求。到2022年底,各類物資儲備能滿足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1至3個月的需求。定期發布健康提示,引導單位和家庭常態化儲備適量應急物資。會同物資生產企業及需求單位,建立對有使用期限物資的輪儲制度。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藥監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各區
六、強化公共衛生科技和人才支撐
(一)完善科研攻關體系
27.由財政投入并吸收社會資本,建立公共衛生能力提升專項資金,圍繞新發突發傳染病及重大疾病防治、流行病學調查溯源技術、病原檢驗檢測、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等開展工作,創新方法、提升能力。2021年開始實施,并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各區
28.提升科研攻關能力。市級科研項目優先向公共衛生和重大傳染病領域傾斜,并逐年遞增項目和經費,圍繞新發突發傳染病診斷技術、臨床藥物、研發開展項目攻關。著力推進多種技術路線研發,支持和藥物企業擴大生產承接能力,構建重大傳染病應急生產平臺。利用新技術、新材料,研究開發1到2種可重復使用應急保障物資,力爭實現醫療裝備等自主可控。加快國家臨床醫學研究等建設,研究推動在地壇醫院建設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進一步提升全市傳染性疾病科研水平。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委、市委編辦、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藥監局、市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中關村管委會
(二)深化大數據等新技術應用
29.強化公共衛生數字化建設。到2020年底,建成覆蓋700家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健康行業業務網,形成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電子醫學影像等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數據庫,到2022年底覆蓋一、二、醫院及有醫保結算的藥店。在保護個人隱私的前提下,發揮大數據、云計算、5G等新技術作用,推進電子病歷、化驗檢查、藥品處方、健康檔案等信息集成與共享,在傳染病疫情監測、病毒溯源、高風險者管理、密切接觸者管理等方面發揮數據支撐作用。推動央地之間、市級部門與企業以及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相關數據協同應用,建立與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及運營商的協同機制,在人群追溯管理等方面加強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和共享使用。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各區
(三)加強人才支撐
30.加強高校公共衛生人才培養。建立市屬醫科類高校供需對接機制,以需定教,在醫科類學生的培養方式、培養規模及專業設置、知識結構、學歷層次等方面,圍繞首都衛生健康事業發展需求進行規劃設計。加強高等醫學院校公共衛生、預防醫學等學科建設,辦好首都醫科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優化課程結構,著重加強人文社科、信息、管理等綜合素質培養,并深入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實操訓練。調整招生規模,探索建立公共衛生專業學生就業后補助政策,鼓勵學生畢業后到全市疾控、衛生監督、醫療機構等單位從事公共衛生工作,滿足條件的給予學費分年返還。2021至2022年培養復合型衛生通科人才100人。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31.加大市級人才項目支持力度。設立高層次公共衛生技術人才建設項目,加大公共衛生和預防醫學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學科骨干培養力度。按競爭原則,每年選拔10名領軍人才、30名學科帶頭人和50名學科骨干。在“北京學者”“科技新星”“人才培養資助”等市級人才項目中,加大對公共衛生領域骨干人才培養力度,實現公共衛生專業人員早日入選“北京學者”。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科委、市人才局
32.加強重大疫情防治??平ㄔO。在全市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呼吸、重癥、感染及流行病學、檢驗檢測等10個專業??平ㄔO項目,加大投入,支持設施設備更新、人員技術培訓、國外學習交流、創新性研究和成果轉化等,促進相關學科能力達到國內水平。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科委、市委外辦市外辦
33.啟動公共衛生碩士博士全球聯合培養計劃。與國內外知名院校合作,2021年起,每年選派30名專業技術人才赴相關院校研修,訂單式培養全球公共衛生碩士博士,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的實用型公共衛生人才,提升首都公共衛生可持續發展能力。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財政局、市委外辦市外辦、市人才局
34.實施公共衛生人才引進計劃。建立市、區流行病學、傳染病學、檢驗檢測等專業公共衛生專家制度。建立“柔性”引進機制,采取多種渠道、多種方式引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流行病學、傳染病學、衛生信息學、全球衛生等經市級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公共衛生領軍人才,實施年薪制、項目工資、協議工資等靈活薪酬分配方式。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才局、市財政局、市委外辦市外辦、各區
七、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
35.加強公共衛生領域立法修法。2020年起《北京市醫院秩序管理規定》《北京市中醫藥條例》《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北京市傳染病防治條例》,修訂《北京市實施〈中華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北京市動物防疫條例》。加強對衛生健康領域法治建設及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對照發現不足,及時修改完善,促進依法防疫。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有關工作機構、市司法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市委農工委市農業農村局
36.推進執法隊伍專業化建設。完善衛生監督員制度,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及職級相關要求,2022年底前,市、區兩級培養核定200名年富力強、德才兼備的衛生監督員,提高其在醫療執法、傳染病防治執法、公共衛生執法等方面的能力,承擔轄區內本專業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研究培訓、社會咨詢、宣傳教育等任務,提升全行業專業執法水平。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各區
八、加強黨對公共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
37.成立北京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參照北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和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成立北京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統一協調首都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遇有重大事項隨時向請示匯報。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承擔,增配必要的工作力量,加強值守應急和分析預判;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由市委辦公廳、市辦公廳、市衛生健康委聯合組建辦公室。市委、市每季度召開公共衛生形勢專題會,結合全球、全國及本市公共衛全動態,開展風險評估和綜合研判,及時解決影響首都公共衛生的突出問題。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委辦公廳、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辦公廳、市衛生健康委
38.明確基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級的應急指揮層級。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完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四級應急響應機制,對在首都功能核心區內、重大活動期間、人群中發生的突發事件,可提升響應級別。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由北京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領導;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由市調度安排。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會商和決策咨詢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綜合性風險研判,為科學決策提供支撐。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委辦公廳、市辦公廳、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各區委區
39.建設首都公共衛生智庫。長期從事首都公共衛生、公共政策、社會醫學、應急管理、衛生經濟學、臨床醫學、醫院管理學等方面工作和研究的專家學者,組建首都公共衛生智庫,為市委、市公共衛生領域重大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完成時限:2021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衛生健康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科委
40.確保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支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按照《北京市應對突發事件專項準備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啟動市應對突發事件專項準備金。市財政局及時撥付資金,確保應急處置工作快速實施。各區根據本地區實際參照執行。
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
九、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要將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規劃建設,推進落實。各區要在落實好本計劃相關任務基礎上,制定本地區三年行動計劃,明確項目,落實經費保障,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相關部門要支持公共衛生發展,建立健全聯動銜接機制,切實推動相關任務和項目落實落地。
(二)加強督導評估
制定《加強首都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監測評估方案,對主要指標、任務進度和效果進行年度評估。將推進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情況納入各級黨委和、相關部門考核指標,將考評結果納入相應績效考核內容。建立問責追溯機制,對于重大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不當、履職不力、未按要求落實措施或完成任務的,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投入保障
完善投入、分級負責的公共衛生經費保障機制,足額保障公共衛生機構所需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等需求,全額安排所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建立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足額保障其承擔公共衛生任務所需經費。
(四)加強教育宣傳
利用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干部培訓基地開展公共衛生防控和應急管理專題培訓,提升各級領導干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輿情應對能力,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各級黨委、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對全市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取得的成效和經驗進行宣傳報道,凝聚強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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